袁易教授主讲第二期“北外国关前沿沙龙”

作者: 时间:2015-11-23 点击数:

 

2015年1118日(周三)15:30-17:30,北外国关前沿沙龙第期活动在9778818威尼斯西院综合楼举行。本次沙龙主题是“重新理解中国条约行为:一个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对话”。本次沙龙学术活动袁易教授(台湾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教授)主讲、尹继武老师(9778818威尼斯副教授)主持,并邀请王明进(9778818威尼斯教授、副院长)和张效民(9778818威尼斯副教授)两位老师作为评议人。本次沙龙吸引了来自9778818威尼斯和中国人民大学的近二十名师生前来参加。
尹继武老师首先介绍了袁易教授的基本情况。袁易教授是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校区政治学博士(1993年),现任台湾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中国政治研究所特聘研究员兼所长,台湾大学政治学系兼任教授,政治大学外交学系、社科院亚太研究所兼任教授。袁易教授主要的研究领域有国际关系理论、国际安全建制、中国安全政策、国际关系与国际法、中国政治、两岸关系等。已出版的中英文学术论文数十篇,是在诸多学术领域有影响力的知名学者。
接下来,袁老师做主题发言,对其文章《重新理解中国条约行为:一个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对话》进行了导读。他先将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对话分为了三个层次:本体论层次,认识论层次以及方法论层次,进而分析了国际理论三大主要流派(现实主义、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在解释国家遵循条约行为的政治动力,与国际法的联系以及法律机制的特点三个方面的不同表现。为了对个别国家遵约行为进行解释,袁教授对国家法的三个组成部分(条约、习惯法和软法)在条约产生的三个阶段(谈判阶段、批准阶段和遵约阶段)不同的机制流程进行了阐述。袁教授认为,国际法的实施需要大国之间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才能有效进行,而通过分析一个国家遵约行为的变化可以洞悉国家的外交战略,更好的理解国际关系格局的发展。
为了阐述国际法与国际关系之间的互动关系,袁老师以中国在防止核武器扩散制度演变过程中的身份变化为实例进行解读。1963年,美苏英三国签订了《部分核禁止条约》,奠定了冷战初期核武器研发的国际规则,而此时的中国身份是无核国;1968年主要大国带头签署了《防止核扩散条约》,中国当时已经拥有核武器,但中国尚未加入联合国,属于条约体制之外;1996年联合国通过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此时的中国核武器国家的合法地位已经确立(1992)。袁教授认为,何以中国在1971年就恢复加入联合国,而直到1992年才恢复其合法的核武器国家身份,其原因是中国认定60年代的核武器条约是有歧视性的,其本质是挑拨中苏关系,疏远中国与亚非拉国家的距离,因此对当时的条约严厉批判。中国拥有核武器之后,为了维持其第三世界核武器国家的特殊身份,同时不影响中国与亚非拉国家的关系,中国政府在加入联合国之后仍然没有加入核武器国际秩序的体系之中。直到冷战结束后,中国社会开始全面关注经济建设,便开始逐渐接受国际秩序的规范,包括核武器条约。在这一时期,中国开始将国际法内化,并以此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国内法律体系,自此形成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有机结合。
在案例介绍后,袁教授对身份与规范的关系进行了总结。他认为中国对自我、异己以及集体身份的理解是导致中国在核武器条约演变过程中采取不同立场的原因所在。此外,袁教授还指出,一个良好运作的多边机构对于国际秩序的运作也有着重要影响。袁老师最后表示,将国际法纳入国际关系的研究中来可以为分析国家关系变化提供一个更加细致规范的视角,是对国际关系理论的一大补充。
袁老师主题发言完毕,王明进老师与张效民老师进行了评议。王明进老师认为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关系密切,一个国家在国际关系体系中的地位决定了其身份和对国际法的行为,而袁教授从身份建构角度来说明中国对国际条约的行为尤其具有说服力。在晚清时期,处于东方国际关系体系核心的中国与西方主导的国际关系体系开始接触,身份的不同决定了中国对国际法的轻视,而这正是不平等条约出现的原因。随后在国家逐步实现近代化的过程中才开始转变身份,逐渐承认并学习国际体制机制,以现代国家的身份融入西方主导的国际体系,有了民国时期的修约外交,身份的变化导致了国家对待国际法态度的变化。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中国将自己定位为革命者,对西方主导的国际关系体系持否定态度,导致中国对很多条约持不同的态度,其中包括核不扩散条约体系,改革开放后,中国开始转变革命者的身份,成为维护现代国际体系的国家,中国对国际条约的态度也发生变化。国家的身份变化决定了国家对待国际条约的行为。袁教授的报告实现了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对话,对学科的发展很有帮助,是一个成功的尝试
张效民老师表示,观念和身份是建构而成的。而身份的建构往往需要不同参与者进行互动。中国身份的变化显示出中国观念以及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互动结果的变化。在国际制度建设方面,中国的身份发生了一系列线性变化,从制度的旁观者到追随者,再到参与者,倡导者和乃至未来的引领者。这需要我们首先本身要先了解体制,研究体制,再参与体制。另外张老师还提出,袁教授的发言中包含了许多新的议题,如身份变化,参与国际组织的作用以及对中国参与和创建国际性组织的启示等等,这些议题的研究会对中国参与国际事务的行为产生更全面的理解。
此外,来自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国际法博士生王蕾凡认为,以国际法来研究国际关系,可能存在解释效率的偏失。国际法更多的是强调平等,而忽视了国际关系中实力这一重要的概念。在多数情况下,国家法也与特定国家的行为方式存在脱节,不能很好的解释特定国家的行为。袁教授回应称当今的国际法更加的限制国家的行为,转而关注人民的福祉。国际法是国际关系中的一个基础,可以保护一些核心价值。并且在国际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国家实力也有着重要的体现。
此外,在场师生还就制度主义、制度内化、国际法执行力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最后,尹老师对本次沙龙做简短的总结,提出了未来国际竞争中规则制定的重要性。他再次对袁易教授及各位与会师生表示感谢。本次沙龙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9778818威尼斯高强供稿;祁一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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